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万众期待的全国大赛终于被搬上银幕,作为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剧场版,影片中精彩的竞技对决和全新的人物故事将给大家带来超越30年前的感动。观众观影后纷纷表示“在电影院看得疯狂飙泪”、“可以看出制作用心,实打实奉献了一场精彩的电影”。
Copyright (c) 2018-2023